广东科技创新条例:引领湾区科技腾飞的“金钥匙”

元描述: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着眼于科技创新全过程,为广东科技创新发展提供强力支撑,引领湾区科技腾飞,打造科技强省。

引言:

广东,作为科技创新的先锋领跑者,始终走在科技发展的前沿。为了更有效地推动科技创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于8月6日发布了《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部全国首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广东科技创新发展迈入新阶段。从基础研究到技术攻关,从成果转化到科技金融,从人才支撑到创新环境,《条例》以全方位、全过程的创新举措,为广东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为湾区科技腾飞注入强劲动力。

关键词:广东科技创新条例,科技创新,科技金融,基础研究,成果转化,人才支撑,湾区科技

基础研究:科技创新的基石

广东省科技厅副厅长吴世文说:“我们要加大基础研究的投入,让搞基础研究的科学家不用担心去找钱的问题,专心研究,甘坐十年冷板凳,不用担心经费。”

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根基,是原始创新的源泉。然而,广东省基础研究长期存在着稳定支持不足、经费使用评价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此次《条例》专设“基础研究”一章,给出了一系列“硬措施”“硬投入”,为打造科技创新“硬实力”奠定坚实基础。

具体措施包括:

  • 加大财政投入: 《条例》明确规定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投入基础研究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大基础研究财政投入。
  • 优化体制机制: 《条例》明确对基础研究优势突出的高校、科研机构给予长期、稳定支持,允许自主选题、自行组织、自主使用经费开展科学研究;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建立完善薪酬激励制度,鼓励和吸引科技人员开展基础研究。
  • 加强学科建设: 《条例》首次在立法中提出支持高校建立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并明确设立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

这些措施将有效解决基础研究领域的短板问题,为广东科技创新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科技金融:科技创新的加速器

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是广东省的特色优势,广东全省科技信贷余额超2.3万亿元,居全国首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这对科技金融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条例》是全国首个对科技金融作专章规定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围绕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和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科技金融服务保障体系进行系统规定,这也成为此次《条例》的亮点之一。

《条例》在科技金融方面主要做了以下规定:

  • 引导社会资本: 引导社会资本聚焦战略性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投资力度;鼓励设立长存续期限的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
  • 完善国有创业投资机构机制: 建立健全国有创业投资机构业绩考核、激励约束和容错机制,推动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支持。
  • 支持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 鼓励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通过协议转让或者向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转让基金份额等方式退出,实现资金循环使用。

这些举措将进一步完善广东省科技金融体系,为科技创新提供更加多元化、更加灵活的资金支持,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

成果转化:科技创新的关键

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的关键环节,是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途径。广东省虽然在科研投入、专利申请量、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等方面持续领跑全国,但科技成果转化仍然存在着转化流程繁琐、转化周期过长、科研人员转化动力不足、市场对接不畅等问题,“不能转”“不愿转”“不敢转”的情况依然存在。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条例》在成果转化方面进行了系统性的制度设计,首次在立法中提出构建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全流程单列管理制度体系,将“放管服”改革从科技成果转化扩大到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的国有股权,并实行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不需报主管和财政部门审批备案。

具体而言,《条例》在成果转化方面做了以下规定:

  • 赋予单位产权激励自主权: 高校、科研机构可以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鼓励科技人员等以跟投现金方式持有股权,鼓励采取先使用后付费等方式将职务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
  • 赋予单位管理自主权: 职务科技成果由单位自主管理、自主处置,自主决定是否进行资产评估,不需报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或者备案,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考核范围。
  • 强化免责制度保障: 保障解决科研单位、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全流程的后顾之忧。

这些措施将有效降低科技成果转化门槛,提高转化效率,促进科技成果尽快应用于生产实践,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

人才支撑:科技创新的核心

人才,是科技创新的核心要素。广东省一直高度重视人才培养,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

《条例》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为牵引,积极推动科技人才发展全链条保障,主要措施包括:

  • 培养青年科技人员: 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和科技人才工程中支持青年科技人员两个“不低于60%”的资助比例,并规定设立青年科技创新奖项。
  • 支持女性科技人员: 在科研项目、人才项目、科技奖励等方面,放宽女性科技人员申报年龄不少于两周岁。
  • 便利外籍科技人才: 全职在粤工作的外籍科技人才经备案后可在省内从事兼职工作,并提出持人才签证的外籍科技人才入境后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工作的,可以直接申请工作类居留证件,无需事先取得工作许可。
  • 激励科研机构及其聘用人员: 对省属公益性科研机构从事基础性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给予稳定支持,并探索实施科研机构高层次人才预聘、人员动态调整和有序流动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这些措施将汇聚更多优秀人才,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科技人才队伍,为广东科技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科技攻关:科技创新的关键力量

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是科技创新的重中之重,是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的关键。为了有效破解“卡脖子”技术难题困境,《条例》“技术创新”一章注重强化对技术创新各环节的组织管理。

《条例》在技术创新方面主要做了以下规定:

  • 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 在科技创新规划、政策制定、科研项目组织实施中,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科研投入、组织科研和成果转化的主体,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企业牵头承担科研项目,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产业应用目标明确的技术攻关类项目主要由企业牵头组织实施。
  • 强化国有企业技术创新: 将企业的研发投入强度、创新能力建设、创新成效,以及首台(套)装备、首版次软件、首批次新材料应用等情况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的业绩考核范围,并明确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在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利润,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这些措施将充分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速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为广东省科技创新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创新环境:科技腾飞的沃土

良好的创新环境是科技创新的重要保障。广东省一直致力于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为科技创新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条例》在创新环境方面主要做了以下规定:

  •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
  • 优化创新创业服务: 加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创业服务。
  • 加强科技交流合作: 加强科技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科技合作,提升广东省科技创新国际竞争力。

这些措施将进一步优化广东省科技创新环境,为科技创新发展提供更加良好的外部条件,推动广东科技创新取得更大的突破。

常见问题解答

Q1: 《条例》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A1: 广东省一直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发展,近年来取得了显著成绩。但随着科技竞争日益激烈,广东省也面临着一些挑战,例如基础研究薄弱、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不高、科技人才缺乏等问题。为了更好地推动科技创新发展,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为广东科技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Q2: 《条例》的重点内容有哪些?

A2: 《条例》围绕“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的全过程创新链谋篇布局,重点内容包括:加大基础研究投入、优化基础研究体制机制、加强学科建设;建立健全科技金融体系,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投资力度;构建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全流程单列管理制度体系,降低科技成果转化门槛,提高转化效率;积极推动科技人才发展全链条保障,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科技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速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创新创业服务、加强科技交流合作,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Q3: 《条例》对广东科技创新发展有哪些意义?

A3: 《条例》是广东省科技创新领域一部具有基础性、综合性、方向性的重要地方性法规,是全国首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广东科技创新发展迈入新阶段。该条例将为广东科技创新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为湾区科技腾飞注入强劲动力,推动广东省科技创新取得更大的突破,为打造科技强省奠定坚实基础。

Q4: 《条例》的实施将对广东科技创新发展产生哪些影响?

A4: 《条例》的实施将对广东科技创新发展产生重大影响。首先,将进一步推动广东省科技创新发展,为湾区科技腾飞提供强力支撑;其次,将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推动广东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第三,将提升广东省科技创新国际竞争力,为建设科技强省奠定坚实基础。

Q5: 广东省如何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发展?

A5: 广东省应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优化基础研究体制机制,加强学科建设;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投资力度,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降低科技成果转化门槛,提高转化效率;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更多高素质的科技人才;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为科技创新发展提供更加良好的外部条件。

Q6: 广东省科技创新未来发展方向如何?

A6: 广东省科技创新未来发展方向将聚焦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二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三是打造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为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四是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为科技创新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结论

《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广东省科技创新发展迈入新阶段。这部条例以全方位、全过程的创新举措,为广东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为湾区科技腾飞注入强劲动力。相信在《条例》的引领下,广东省科技创新将取得更大的突破,为建设科技强省、打造科技强国贡献广东力量。